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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伟建团队| 花生品种“闽花11号”转让项目现金奖励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8:4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规定,现对一项拟领取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进行公示。

转让项目信息:

花生品种“闽花11号”转让项目,转让1项花生品种,受让方为福州闽皇种业有限公司,转让性质为所有权转让,转让费10万元整。

转让品种信息:

转让作物品种名称:花生“闽花11号”;登记编号:GPD花生(2020350055;登记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登记日期:2020724日,项目负责人:庄伟建。

专利转化收入分配方案: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在项目中承担岗位

金额(元)

1

庄伟建

农学院

教授

项目负责人

12000

2

蔡铁城

农学院

讲师

主要完成人

12000

3

张 冲

农学院

讲师

主要完成人

5000

4

陈 华

农学院

副教授

主要完成人

5000

5

杨 强

农学院

研习

主要完成人

4800

合计:38800

奖励金发放时间为公示期结束后。

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合同编号2022350001001187;登记机构: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登记日期:2022-09-28;登记人员:福建省01-djb

公示时间自20221011日至20221026日,对该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向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须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其真实性由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新农村发展研究院0591-87985143

校纪委:0591-83789210

转自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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